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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途共飞-卓锦万代推荐活动

2010年7月15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凡我行现有客户成功推荐一位“卓锦万代”新客户就可获得500积分!

上海地区活动请查阅此处

  积分好礼
凭累积积分可换取以下好礼:

“同途共飞-卓锦万代”
推荐积分

礼品

1500分

成都至深圳的机票一张

3000分

成都至香港的机票一张

4000分

成都至韩国首尔的机票一张

5000分

成都至新加坡的机票一张

    “同途共飞-卓锦万代”推荐活动条款与细则
  1. 本活动仅限于成都地区的香格里拉中心支行和上海花园支行,华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在大陆其它区域的分支机构除外。
  2. 本活动仅限于个人银行客户,企业银行客户除外。
  3. 本活动所指的新客户必须是在活动期间开立且是第一次在华侨银行中国开立个人银行账户的全新客户。截至推荐人换领积分礼品时,新客户应达到我行卓锦万代客户的资格要求,并保持该资格至少一年。
  4. 本活动的推荐人必须是华侨银行中国的现有客户。
  5. 参与本活动的推荐人不可同时参与其他亲友推荐活动;新客户(被推荐人)不可同时参与其他迎新、升级活动。
  6. 本活动自2010年7月15日开始,至2010年12月31日止。从活动起始日起,积分换礼每隔一个月办理一次。推荐人须提出申请,并在换领确认函上签名确认领取礼品。所有礼品应在2011年1月31日前领取,过期未领取的,本活动所累积的积分作废。
  7. 所有积分和礼品均不可兑换现金,亦不得换领其它礼品。如礼品缺货,我行将以其他等值礼品替换。礼品遗失不补。
  8. 华侨银行中国不对所赠送的礼品服务质量提供任何担保或承担任何责任。如有任何问题,使用人应直接与礼品生产方交涉。
  9. 参与本活动的客户应被视为其已阅读、完全理解本活动条款和细则并且同意受本活动条款和细则的约束。
  10. 如果本活动条款和细则与任何其他的与本次推广活动有关的宣传册或者市场推广资料有不一致规定的,则应以本活动条款和细则为准。
  11. 华侨银行中国保留对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12. 中英文本如有歧义,应以中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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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欲了解更多业务,欢迎咨询我们的理财经理,我们会为您提供专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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