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服务相关表格及服务条款
表格名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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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版套表,适用于首次在我行开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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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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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信息收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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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账户经办人、电话核实人等企业授权人专用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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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现有账户增加其他币种的子账户,账户性质需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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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协议 |
OCBC Velocity相关表格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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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开通企业网上银行OCBC Velocity服务时使用。填写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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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服务套餐,变更关联帐号、增加/删除用户等。填写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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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BC Velocity申请表中“网银服务选项”选择“自定义版”时必须填写。填写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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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公司需办理Single Sign On时填写。填写样本 服务协议 |
表格名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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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式两份,账户经办人携带身份证件亲临银行柜台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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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表格,适用于境内外币汇款。 填写说明 用户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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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表格,适用于向境外汇出外币和跨境人民币项下汇款。 填写说明 用户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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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表格,适用于境内普通人民币汇款 |
按FATCA定义,如果贵公司是 | 下载并填写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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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美国企业(*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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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有美国控制人(*2) 的消极非美国企业(*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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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积极非美国企业(*4) 或无美国控制人的消极非美国企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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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 不属于以上i至iii的其他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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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咨询客户经理 |
美国国会于2010年颁布了《海外账户税务合规法案》(FATCA),从2014年7月1日开始实施。该法案旨在防止美国个人或机构利用海外资产进行避税。 中国政府与美国政府已经于2014年6月26日就FATCA执行的相关政府间协定的实质性条款达成一致。为了及时确认贵公司FATCA项下的税收状态,请正确填写相应的表格并提交至我行。
如贵公司涉及FATCA信息发生变更时,需在30日内通知我行。
我行无法向贵公司提供任何和税务相关的建议,如需了解进一步FATCA相关信息请咨询专业的律师事务所或访问 美国国税局(IRS)网站。
美国企业
一家在美国成立或依据美国法律成立的公司、合伙企业以及由美国个人或企业控制且受美国法院管辖的信托。
美国控制人
就一个公司而言,该公司的美国控制人指任何美国个人直接或间接拥有超过25%该公司的控股权和投票权。就一个合伙企业而言,该合伙企业的美国控制人指任何美国个人直接或间接拥有超过25%该合伙企业的利润权益或资本权益。就一个信托而言,该信托的美国控制人指任何美国个人拥有信托的所有权,并且直接间接持有超过25%的受益利益。
消极非美国企业
指上一日历年度内,消极收入的占比大于50%(含),或拥有的可以产生消极收入的资产占比大于50%(含)的非美国企业。消极收入,主要包括股息,利息, 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由贸易或积极商业活动产生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除外)以及财产转让收入。
积极非美国企业
指符合下列任一标准的任何非美国企业:
• | 非美国企业前一日历年度或其他相应的报告期中总收入中消极收入占比为50%以下,且该非美国企业在前一日历年度或其他相应的报告期中产生消极收入或持有目的是为了获取消极收入的资产占比为50%以下; |
• | 上市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
• | 仅为持有非金融机构股权或向其提供融资和服务而设立的控股公司; |
• | 尚未开展业务的企业或正处于资产清算过程中的企业; |
• | 仅与本集团内关联企业开展融资或对冲交易的企业,且该集团内机构均非金融机构; |
• | 非盈利性机构。 |
受G20委托,国际经合组织(OECD)于2014年7月制定发布了《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以下简称“标准”)。AEOI标准由主管当局间协议和统一报告标准(CRS)两部分组成。CRS规定了金融机构识别、收集和报送非居民个人和机构账户信息的相关要求和程序。
2015年12月,中国签署了OECD《多边主管当局协议》(MCAA),推进了以CRS为框架的金融账户信息自动交换的发展,承诺成为第二批实施CRS的国家(地区)。2017年5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联合发布了《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于2017年7月1日起生效实施,并于2018年9月前完成首次对外信息交换。CRS旨在打击利用海外账户逃避税行为,通过加强全球税收合作提高税收透明度。CRS并没有替换现有的税务法规和税务体系。
自 2017年7月1日起,本行将会与您联络以收集有关资料和文件。
告知函及表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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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客户告知函 | ![]() |
ii. | 机构客户, 请下载并填写 | ![]() |
iii. | 消极非金融机构控制人, 请下载并填写 | ![]() |